为应对全球变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际海事组织在2011年开启了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计划至2050年实现船舶的零碳排放。
IMO碳减排战略图
该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措施是“使用船舶替代燃料”,即在船舶上使用甲烷、氨、氢等传统化石燃料之外的燃料,以减少和消除船舶上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文将从现有的IMO 公约和行业规范的角度梳理“替代燃料”的监管现状以供行业参考。
根据航运业现阶段的动力燃料使用状况以及技术发展趋势,本文主要梳理的“替代燃料”种类如下:
1.传统化石燃料(柴油/汽油/燃料油)
2.生物合成燃料
3.甲醇
4.乙醇
5.二甲醚(DME)
6.丙烷和丁烷混合气体(LPG)
7.甲烷(LNG)
8.乙烷
9.氨
10.氢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规定了与船舶安全相适应的船舶结构、设备和操作的最低标准。目前的《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包括一般义务、修正程序等的条款,以及分为14章的综合文本。《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有关条文及有关守则如下:
SOLAS第II-1章 构造——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
SOLAS第II-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包含关于使用低闪点燃料的机械、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控制和监测的强制性规定,目前主要集中在船舶液化天然气(LNG)的使用上。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结构和设备规则》(IGC规则)为所有从事运输的液化气体(37.8°C温度下,蒸气压绝对值超过2.8 bar)和该规则第19章所列某些其他物质的船舶提供了设计和建造标准。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结构和设备规则》(IBC规则)为海上散装安全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液体物质(该规则第17章所列)提供了运输船舶在设计、构造和设备方面的标准,保障海上运输的安全。
经 1978 年议定书(修订本)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防污 公约》)是防止船舶因操作或事故原因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主要国际公约。该公约目前包括六个附件。
与本次梳理有关的章节和准则如下:
(1)MARPOL附则 I:防止油类污染;
(2)MARPOL附则II: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控制;
(3)MARPOL附则 VI:防止船舶空气污染;
(4)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NTC 2008):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的测试、检验和认证要求,以确保其符合MARPOL附则VI第13条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针对以上提到的替代燃料种类和主要涉及的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规则,梳理得出关于“替代燃料”在监管方面的以下结果。
传统燃料(柴油/汽油/燃料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