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 “十大行动”确保实现“2030年前全省碳达峰”目标

发布:2022-09-06 | 浏览:250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注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等4对关系,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着力建设“绿色龙江”,大力推进“生态振兴”,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全省碳达峰目标,让低碳成为龙江振兴发展最鲜明的特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靓丽的底色。

《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的基础上,努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低碳循环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污降碳行动、减碳科技创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明确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合作等四方面的政策保障,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加强统筹协调、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四方面工作要求。

附:

黑龙江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日前,《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近日,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一脉相承,是新形势下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是着力建设“绿色龙江”,大力推进“生态振兴”,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保障。

《实施方案》在全面承接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我省碳达峰目标任务,体现了龙江特色。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实施方案》通篇体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2022年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等会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体现到《实施方案》中,扎扎实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体现使命担当。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结合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建设“绿色龙江”,推进“生态振兴”目标任务,提出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在实现碳达峰目标中体现龙江担当、作出龙江贡献。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低碳循环行动、循环经济助力减污降碳行动、减碳科技创新行动、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十大行动,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变革,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向绿色要动力、要效益、要发展,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显著的特质。

四是强化组织落实。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碳排放指标、碳汇能力、生态产品总值测算,建立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达峰工作纳入“四个体系”,专人专责强力推进。

五是加强政策衔接。《实施方案》对我省碳达峰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并对重点领域、地市碳达峰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持续跟踪推进,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使绿色龙江成为龙江的特质,成为龙江的优势,成为龙江的竞争力,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